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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到行人

  • 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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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6-04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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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想請教一些問題,我老公於去年11月中晚上8點多撞上一個路人,因當時天色昏暗,等到我們發現路人在雙黃線上時已來不及,所以於車子左前方撞擊到他,因當時我準備拿手機報案剛好看見我老公也拿了手機,所以我當時有叫他手機放下,這樣會影響到什麼嗎他?,對方現在勢還沒好,是重傷,我們的保險公司也說他家人已於上個月陸續的申請了167萬,(他本人好像平常就是個酗酒的遊民,所以並不是腦袋非常清楚,也不大說話,我們出事之後都有去醫院看他,想說試著跟她說話,可是他也只是傻笑,現在他家人提出告訴,說我們從不曾到院探訪(他家人其實根本也沒去醫院看過他,這是由醫護人員和我們說的,)

    想問這樣我們會有什麼刑責,(我們有行車紀錄器)

    麻煩幫我,,謝謝

  • 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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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6-04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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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是先釐清行車是否有過失(可能要經由鑑定) 如果有過失 可能會有過失重傷刑事責任 民事 ... (恕刪)

    因為當時車速大概是30-40且行車紀錄器拍的很明顯是我們看見時他已經在雙黃線上游走,且背對我們在行走,,這樣他過失算有嗎?

    初部判定我們有去申請了,他上面是寫說因為行人造成之疏失,我們這一欄是空白是意思什麼?,,謝謝

  • 高雄張景堯 (張景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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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6-04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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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目前是認為對方對事故發生也有責任 這在將來民事賠償部分可以主張過失相抵 減輕賠償金額 2.只是目前未必認定你們就完全沒有責任 如果顯然可以預見對方違規 還是沒有注意 那還是可能被認定有過失

  • 高雄張景堯律師 正笙法律事務所 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 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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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6-04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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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目前是認為對方對事故發生也有責任 這在將來民事賠償部分可以主張過失相抵 減輕賠償金 ... (恕刪)

    對不起我在補充一下,,當時看見他到撞上他僅大概1-2秒的反應時間,(不好意思,,我囉嗦了一點,,還是希望能有多一點了解)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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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6-04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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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件最終責任釐清主要還是得視車禍初判表及車禍鑑定結果,目前車禍初判表既已做成,則第一步應該看看在初判表的記載,你們這一方有無肇事因素存在。

    若有肇事因素存在的話,後續還是會被認為有過失導致他人受傷之情形而成立過失傷害罪,則此時應設法再申請鑑定,以免因初判表上此項肇事因素有無之記載而在刑事責任部分遭到不利之認定(民事部分亦會有賠償責任的問題)。

    反之,若你們這一方並無肇事因素存在,則基本上即無刑事責任民事賠償的問題。(相對而言,則對方要翻盤的話,則應申請車禍鑑定以變更目前之肇事原因分析結果)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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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6-04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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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部判定我們有去申請了,他上面是寫說因為行人造成之疏失,我們這一欄是空白是意思什麼?,,謝謝

    若肇事因素這一欄你們這一方是空白的,即表示無肇事因素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