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離婚後房產持分問題,謝謝!
-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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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6-10 22:41 最後編輯日期:102-06-11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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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您好:
目前我遇到離婚後房子每人持分二分之一問題:
1.此屋是本人與前妻於婚姻關係中購買的,權狀上每人持分二分之一,雙方都是共同借款人
但是由本人帳戶作為扣款帳戶.
2.自從99年下半年度離婚後,前妻繼續同住一起至101年初正式搬離開此住所,目前是本人與家人在使用房子.
3.多次明確告知請前妻決定繳納其名下持分二分之一貸款,或簽名委託仲介賣掉,全部都不回應,要不然就是當面同意事後反悔....(明確耍賴行為)
4.從離婚後至今前妻要繳貸款共約40萬.
5.如果有律師願意陳接此案,本人願意將此債權當作最終判決勝訴報酬,,
另外此報酬包含法院裁判費,律師費,書狀費用等,也就是說如果打輸那就沒有任何報酬,最終判決贏了就以此債權當作報酬.
(我只知道目前...前妻財產只有此房屋二分之一)
以上皆屬事實,如果有意願律師請留言,最好桃園地區職業律師,因為比較近方便前往與溝通.
(我住中壢附近)
如果各位律師有其他專業上建議與說明也請指導說明,我想儘快解決這位題,
不想把這問題與難題再留給其他人來解決,造成困擾與麻煩!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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