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賣新車的汽車營業所買了輛試乘車
對方讓我們以為是新車因為到了兩年所以淘汰的試乘車
但現在發現這曾經是一台租賃車且里程錶被撬開過,因此價錢很不好,遠低於市價
而對方不肯原價買回
因為相信對方說詞,但合約上並無發現是租賃車原價買回這字句
但如果知道是租賃車我根本不會買
請問這樣可以告對方是詐欺嗎?
提告的話,可以針對賣我車的那個人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儀表板確實有被動過手腳,則告詐欺的機會就會比較高,另民事上應主張撤銷買賣契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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