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員工有病立切結書疑問?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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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7-01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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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下這種切結書,如果將來有因工傷而無法上班的情形,公司還是要繼續支付薪資及因為工商的醫療費用的。所以,公司應該以雇主指揮監督之權,將員工調離該工作(以降低工傷發生的機率),不過薪資部分不可以因此而調降(所有的調動等資料,都應該保全證據,以免將來訴訟時無法舉證)。如果員工拒絕服從指揮,要以員工切結或錄音等方式存證,然後以員工不適任為理由,依法發給資遣費終止勞動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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