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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合約

  • 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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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7-10 15:33 
  • 文章人氣:2103
  • 個人積分:2
  • 保險的家人最近被一位客戶以"非當事人親簽"為由,向保險公司提告訴求保單無效,想藉以拿回所有保費。這張保單為投資型保單,因金融風暴時有損失,當時陪同講件的主管因與該客戶私交很好,故當天講解保單內容者為主管本人,成交的二件投資型保單中,家人則因主管業績分享的關係分得其中一件保單,為該保單之承攬人。客戶因不滿虧損要求做保險的家人賠償不果,不甘心進而以上述名義告保險公司。 

    想請問:以此情況是否進入官司程序會對家人較有利?保險公司因懼怕金管會一向是不顧員工生死,不管對錯只會叫員工扣薪賠償了事,此案件金額高達三百萬,家人不可能支付得了。

    提告「非當事人親簽」的客戶是以他兒子名義投保,保單當時是主管去拿取,以該客戶曾為民選代表,有在投資股票,當時的年紀及背景不可能不知道代簽要保書是無效的,我方可否提出為何事隔多年客戶才講當時非親簽要訴求保單無效?

    若真是走到要對薄公堂,且非親簽事證也成立的話,我方可否反告對方「偽造文書」?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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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7-10 16:09 
  • 文章人氣:557
  • 個人積分:18508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本件您可以思考一下是否由要保人履行給付保險費義務是怎樣的情形此一部分來著手,以確立該合約確係在當事人授意下簽署、與保險公司合意生效的事實(若非確實知道簽了保單,否則豈會持續依約履行而從未異議?)至於是否違反保險業的作業規範,這是另一層次的問題了,原則上不因作業瑕疵而當然會有契約不成立或無效之結果,而要以其具體情形去看才是。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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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梁維珊 (美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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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7-10 23:07 
  • 文章人氣: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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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2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198號
  • 您好,通常這類案件要保人會先將本案投訴至金管會保險局、保局會把案子轉到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而金評中心原則上會邀請保險公司及當時招攬之業務員到場說明並試行調解,另外保險公司自己也有法令遵循處,可多方請教公司內部之律師請求協助。

    另外您說的非要保人親簽的問題,金評中心也會審酌是否曾經契變?倘曾經契變,多少可以證明要保人(被保險人)明知本契約有效存在,自不得任意主張原保單無效。是否親簽重點在於要保書及保單最末有無親簽,倘被保險人當時未成年,則可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簽。

    給您的建議是,要保人通常不會只主張親簽,他可以能主張保單招攬當時業務員並未踐行KYC的動作,這部分是我比較擔心的。

    以上,希望能給您一些想法與幫助,如有任何進一步的需要,歡迎來信或來電約諮詢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