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們~請問一下~我前些日子~收到一張法院傳票..是寄到我公司去的上面有我的本名然後還有我FB的名子其他內容都沒有後面電話聯絡法院..說我因為在FB的上留言所以被告毀謗罪以及公然侮辱我在朋友的一篇文章裡留了這句話就當他們全家都是殘障人士..別太記較我並沒有指名道姓說是誰但留言中的其中一位有提及對方姓名我並不認識對方,對方也不認識我,也不知道我是誰
我並沒有想要罵對方的意思
我該怎麼做..這傳票也對我造成相當大的困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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