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婚姻、親屬 與監護 > 官於離婚訴訟

官於離婚訴訟

  • carol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1-07-05 15:00 
  • 文章人氣:1198
  • 個人積分:2
  • 我與先生因爭執分開已有5.6年時間 
    當初先生因爭執而出走 失去聯繫
    因育有二子 老大從小就在我娘家長大 由我娘家親人幫忙帶大
    老二因經濟壓力交給先生家人撫養
    在這期間雙方未聯絡且當初分開時也未簽字離婚

    不料前幾天收到法院通知信函 是由先生寄出的離婚起訴信函
    信函上聲明我將老二丟回夫家後離家出走 且四處尋找未獲
    在這5.6年期間為履行同居者義務 顯示惡意遺棄持續狀態
    被告存心拋夫棄子顯示無調解之希望

    感覺像是被反咬了一口

    想請問如果想放棄老二的監護權該如何處理比較妥當?

    這樣是否會影響老大的監護權?

    還有該如何處理此段訴頌較為恰當?? 是否要自備答辨狀之類文件?

  • 高雄張景堯 (張景堯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1-07-05 16:31 
  • 文章人氣:763
  • 個人積分:7918
  • 律師評價:1214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263號
  •  1.要判決離婚才有定子女監護權的問題

        關於離婚部分  如果不想離婚 要提出當初夫妻住所地在哪

        什麼事由導致沒有繼續一起生活  可歸責誰

        中間有無法對方聯繫

     2.子女監護部分

        原則上雙方可以協議

        如果協議不成由法院裁定

        畢竟子女已經分開住蠻久了

        所以二兒子的部分不論如何認定

        應該不至於影響對大兒子監護的權利

  • 高雄張景堯律師 正笙法律事務所 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 PP
  • 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1-07-06 00:36 
  • 文章人氣:708
  • 個人積分:18
  •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