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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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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7-29 17:13 
  • 文章人氣: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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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本人於今年二月經由認識車行介紹賣一台中古機車給某位車友(以下簡稱乙方)

    買賣中交易愉快

    也有給乙方試騎車輛後同意購買

    整起交易僅以口頭約定價錢及一些原廠零件和車籍資料的交付

    無簽訂任何契約


    沒想到過戶後當天乙方騎乘引擎熄火損壞

    當下我也盡前車主道義

    請當初介紹的車行進行維修

    結果對方不耐久候反到去消基會申訴車行

    以至於車行不願意繼續進行維修並請乙方將車輛取走

    事後我方也代墊了維修費用兩萬多元

    乙方後續將車輛推到其他間車行開了維修估價單四萬元

    雙方因為意見紛歧並無結論

    如今乙方至法院提出民事"損害賠償"的訴訟

    請問我方會有什麼法律責任??

    我需要注意或準備什麼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