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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問題.我也算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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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8-15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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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位律師好:

    原先在fb上面看到有人po LUNE我就+了.跟她聊天才知道它是援交就約某地點交易.結果對方叫我匯點數.在見面.結果我先匯點數三千塊後.對方沒出來見面.他就說又叫我匯點數一萬.然後我就問對方為何要匯點數.他就你有什麼證明不是警察.我就回他說我不是.他就叫我用LINE拍身分證給他看是不是警察.後來他就說是保證金..我就匯了!後來他就叫我在匯五千就說他就會出現跟我見面結果根本人都沒出現我就教他環錢.他就說不然叫我給他帳戶.我就說為何要這樣你直接出來環我錢就好了還要這麼麻煩.後來他就說要匯的.我就拍我的帳戶給他看.他就說明天會匯款.結果我隔天去查根本沒有環我錢.我才確定是詐騙的.後續隔一個月後我就收到台北分局寄來的通知書叫我去做筆錄.我才知道知道受害者被援交的騙.我也說我也是被騙的我有拿出我被騙的收據..警察也看到我的收據我也是被騙的..警察就說我當下有去報警?我就說沒有.我以為花錢買教訓就沒去報警.警察說我去報警的話就部會這麼嚴重了.警察就問我說這身分證字號是不是你的還有電話.我就說是.那你認不認識xxx詐騙的.我就說不認識.警察就給我看受害者的LINE的對話內容.是不是我的LINE裡面對話內容.結果對方有打我的身分證字號跟電話號碼去騙受害者.結果現在受害者要提告.....

    懇請各位大大律師能交我如何處理後續問題跟意見拜託拜託....

  • 吳易修律師 (吳易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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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8-15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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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3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573號
  • 利用他人身分資料進行詐騙是很常見的手段,只要你保存好你與詐騙者間的LINE對話訊息,以及匯點資訊,加上詐騙者的FB網頁,整理好後在檢察官處說明自己遭受詐騙的經過,以及詐騙者利用你的資訊詐欺他人的事實,相信檢察官看過你提供的資訊後,對於其他受害人的告訴,會對你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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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8-17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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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吳易修 的發言內容:

    利用他人身分資料進行詐騙是很常見的手段,只要你保存好你與詐騙者間的LINE對話訊息,以及匯點資 ... (恕刪)

     你好律師:

                 如果我跟詐騙者的LINE對話訊息被我刪掉了可是匯點收據我有.還有就是詐騙者的FB網頁拍照存檔就可以了嗎?這樣我跟對方的LINE的對話訊息已經刪掉了那這樣檢察官會相信我說的?

    如果跟檢察官說當時經過這樣他會採信?會受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