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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費欠繳

  • J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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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9-11 20:58 
  • 文章人氣:1184
  • 個人積分:20
  • 您好~想請教,最近收到支付命令上面說我欠繳通信費3萬8千多塊,並從95年開始計算欠繳金額之利息,至今利息依債券公司表示也已經3萬多元,因沒有任何資料也因時間過久忘記這電話是否為我申請,於是我提出疑義,這幾天收到調解通知,可是沒有佐證資料,也不需要我提出答辯。這樣我應該如何處理?詢問後得知通信費追訴期為2年,這是真的確定嗎?我調解當天需要準備什麼或說甚麼嗎?只需要說我主張通信費追訴期已逾時效這樣就好了嗎?謝謝~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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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9-12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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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1.本案調解程序,原則上若您不願意給付者,應會以調解不成立收場然後續行本案的訴訟審理。

    2.依舉證責任分配,欠費的事實應由電信公司方面舉證證明被告確有使用電信服務而依計費標準達到3萬多元的事實。就此您可在訴訟進行時要求對方舉證。

    3.關於電信費的時效部分,在法院實務上並無統一之見解(有15年、5年及2年三說),您所提到的二年時效期間是否能為本案承審法官採信可能還不一定,但建議您可以提出時效抗辯之主張,畢竟這是有利於您的主張,提出這樣的主張純粹有利無害。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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