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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與公共危險

  • t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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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9-16 22:29 最後編輯日期:102-09-20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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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您好,我想請教一下

    先生本月因酒駕酒測質達0.98未肇事,所以被移送公共危險罪,當天被收押並收到$67500的酒駕罰單○隔天一早就被送去法院開簡易庭完就先釋放等法院通知。我想問的是,網路上很多人說可以先不用罰單,等法院判決書下來後再繳罰款多的金額(一罪不二罰),例如如果是刑事罰款多的話繳完法院罰款就可以直接去監理站註銷罰單,若是行政罰款的金額多,可以拿法院罰款收據抵銷罰單金額,真的是這樣嗎?那酒駕的罰單是有期限的,如果法院還沒裁決下來卻過期了,會不有罰則?還有,那當天簡易庭後我先生還有要上法院跟法官求情緩起訴的機會嗎?

    麻煩幫我解答一下,罰單快到期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