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房屋持分買賣問題
- Denise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9-20 22:15
- 文章人氣:1531
- 個人積分:40
-
老家在雲林有塊持分的建地 打算出售
我與父親各持1/4 共打算出售土地的1/2持分土地上有一未保存建物 到時也要一起轉給買授人
只是一查稅籍查到有三個所有權人
我父親 我叔叔 我大伯
只是問題來了
大伯這邊因為細菌感染已截肢 都躺在病床上 人是保持清醒的 但是言語有困難
有時候問他問題 他都無法回答
而大伯的兒子是同意出售的 只是未保存登記建物 辦契稅時需要印鑑證明
據大伯兒子說印章已遺失 勢必要本人親辦印鑑變更登記
而大伯人在台北 戶籍在雲林 只是大伯這樣子(身體狀況) 要怎麼從台北載到雲林?
(大伯兒子不願意遷戶籍上台北 因為牽涉到大伯老年年金的申請
要重新辦理 他覺得很麻煩)想請問有沒什麼方式 不需辦理印鑑證明 可以移轉稅籍的方式??
或是我可以單出售叔叔跟父親地上權+土地的部份嗎?
有沒有什麼其他的辦法 可以不透過大伯而是由大伯兒子當代理人來辦理呢??
第 1/1 頁
- 1
共 1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