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我八月初跟餐廳訂了九月底要辦喜宴有寫下契約也付了訂金但幾天前突然打電話來告知因為他們的疏失沒有注意到當天帶我們去看我們那廳的新娘房在六月多的時候被訂別廳的人換走了但我們當初是因為很喜歡那個新娘房的格局跟位置才下訂的而且我們那廳的新娘房走出來卻是別廳的新娘太奇怪了我們的新娘還要從別的樓層過來但餐廳一直要我們退讓時間剩不到一個星期了帖子也都發出去了也來不及換其他餐廳這幾天兩家人心情都很差家裡完全沒有辦喜宴的氣氛了
請問我能走法律途徑告他們嗎
求求各位幫幫忙~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餐廳有債務不履行之過失,所以您們仍可以向餐廳請求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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