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想請問一下,若對方刻意說我與家人都未做過的事用電話的方式來質問我們或在在她們住家附近散撥的話,是否已構成毀謗呢。
另對方在電話上告知第三者說小孩是姓男生的姓不是女生的姓小孩死活不關她們的事。這是否也代表著對方已不要這個小孩了呢。
謝謝您
1.本件依您所述情形電話中與被害人之對話,基本上尚無法認為對方有意圖散布於眾之意圖,應不構成誹謗罪。至於散發文宣指摘的話,則有可能構成加重誹謗罪。2.對方日後還是極可能會出面爭奪小孩的監護權,但您可就此番言論設法取證以作為日後訴訟程序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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