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樣提起誣告勝算大嗎?
- 阿行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0-02 15:25
- 文章人氣:924
- 個人積分:54
-
去年八月我與甲方發生擦撞,爭執過後甲方並毆打我,過程中我並無還手,隔日我便對甲方提告傷害罪,甲方也於幾日後對我提告傷害罪,檢方約於今年三月對我方以不起訴處分,甲方則起訴,接下四月到八月便是開庭,過程中甲方說法與我完全顛倒,直到有證人出面表示我並無出手,甲方單方面毆打我,最後八月三十日判決甲方有罪,但甲方於最後一次開庭因證人出面,在判決前有認罪。
但甲方又於今年八月中又二次對我提起傷害告訴,在判決前兩星期收到傳票,但檢方已無新證據直接結案。
八月事件發生順序是,預定八月八號判決>甲方判決前申請重新審理>八月十日收到甲方二次告我傳票>八月十三日重新審理甲方認罪>八月二十二日檢方將甲方二次告我傷害直接結案>八月三十日判決甲方有罪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0-02 16:37
- 文章人氣:372
- 個人積分:18508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若其他證人之證詞已明確說明當時你沒有出手打告訴人之行為,而告訴人卻一再指稱您有毆打行為的話,則可能會被認定是虛構事實而提告,如此即會構成誣告罪。就目前情形而言,提告成立之機會應該是有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第 1/1 頁
- 1
共 2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