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當初我在網路上登入了健身房適用七天,但一進去介紹完之後,就強迫我入會...健身房在台北而我的工作(職軍)在花蓮!!!我一個月一次放七天才會上北部!我已告知對方工作地點,對方說我可以請假!請假那個月不用繳費...但我因為工作繁忙忘記請假導致要繳費!!!我覺得很不合理...連去都沒去要我繳錢!我說補請假...對方說先繳完欠繳之費用才能請假!!!因為這個問題!想解約!!!但又不會寫存證信函!!!第一次遇到這種問題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據雙方約定,趟若您沒有依約請假的話,此部份的費用恐仍應給付。
2、有關解約的部份,您只需要以可以保留證據的方法即可處理,不一定要用存證信函的方式。
3、此類消費糾紛,您可以尋消費者保護管道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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