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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持電擊棒搶便利商店

  • 阿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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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0-16 15:36 
  • 文章人氣:826
  • 個人積分:4
  • 兩人皆為剛滿18歲初犯,持電擊棒搶7-11,得手現金20,000整,目前已自首剛交保出來,如三

    審後可能面對刑責為大約幾年?

    或是有緩刑的機會?

    其中一人目前有傷害罪和違害秩序罪位處理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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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0-29 16:39 
  • 文章人氣:440
  • 個人積分:49568
  • 律師評價:1384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加重搶奪罪依法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本案若符合自首規定,則得減輕其刑。(一般來說就是6個月以上3.5年以下),倘若判2年以下,則法院可以宣告緩刑

    2、至於個案可能判處多久,是否緩刑,則必須由法院審酌犯行是否重大、被告是否有悔意、被害人是否願意原諒被告、是否達成和解被告是否有前科等而有所不同,恕無法於此給予判斷。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