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換物網和人換物
我有收到他的手機 收到時就拿給我朋友
我朋友有說不能充電 無法開機等
對方也有收到我的寄物
問題來了 就是對方已物品不符到警局要告我
剛接到警局的電話要我去做筆錄
我要去嗎
我是犯什麼罪呢
很莫名其妙
且 換物時我有要他再確認手機的狀況 是否都正常等
他回覆我說一切ok
我可以對他採取什麼的法律主張呢
現在他到警局要告我
(對方說收到的不是手機 要我把手機退回給他
我有留言在網頁和他說 手機已送人 不過會再約將換物寄出)
可以不去做筆錄嗎
這樣我會有形法或民法上的罪嗎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雙方之間應該只是履約糾紛,建議您仍準時到場說明,否則承辦員警可以請檢察官核發拘票,將你拘提到案。又,是否涉及民刑事責任,則需您先前往了解,才能回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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