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論壇內,讓會員放漫畫、小說等資料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0-21 15:57
- 文章人氣:162
- 個人積分:18508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網際網路犯罪地之判斷,在國際間涉及各國刑事審判權之有無,在國內而言,則影響各地檢察機關或者法院之刑事管轄權限,是以就各國司法實務來看,鑑於網際網路犯罪之跨區域特性,境外網際網路犯罪如對於該國國內有所影響者,?有爭議,司法實務大多會採取認定有審判權及管轄權存在之看法,在我國實務上,針對我國國內關於網際網路犯罪之管轄權爭議,檢察機關則更採取了「只要在其管轄區域內可藉由網際網路觀看到網路犯罪內容者,即有管轄權」之最廣義見解。循此,即使論壇網站架設於國外,但只要論壇相關負責人員可由網路上資料軌跡而查明其人別者,還是會有遭到檢警人員進行刑事訴追之可能。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第 1/1 頁
- 1
共 2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