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傷害、強制、妨害自由 > 被誣賴傷害罪

被誣賴傷害罪

  • Jeff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0-25 23:21 
  • 文章人氣:1766
  • 個人積分:18
  • 您好,
    事情發生在去年年底,參加朋友聚會時在不知情下無故被人砸蛋糕,頓時眼睛一片黑看不見,在擦拭過程中聽到有人不斷叫罵,當我眼睛看的見時發現對方是朝著我怒罵,還不知道甚麼情況下對方跑來推我,後來被旁人拉開,當下了解才知道對方摔到,並表明是我造成,問題是我根本不知道甚麼情形,後來基於旁人勸和,我上前道歉,被對方賞了一巴掌並且相互握手擁抱。


    結果今年7月中被通知到警局筆錄,對方持驗傷單告我傷害妨礙名譽,我找了證人可以證明前述事發經過,唯獨當時場面沒人看到對方是如何摔倒(沒看到是我造成,也沒看到摔倒原因),然對方提供之證人亦是如此,現在收到傳票,下個月初開偵查庭。
    想請問1.傷害罪屬告訴乃論追訴期六個月,對方這樣提告為何還會受理?
    2.偵查庭當天是否就會確定起訴、不起訴?或是偵查庭結束後多久會知道結果?3.目前情況被起訴的可能性大嗎?
    4.間接聽到對方咬定是我造成、絕不和解或撤告,問題我是被砸蛋糕、被罵、被推的那個,如果我無法舉證非我造成對方受傷,對方持驗傷單就能定我的罪嗎?該如何結束這場鬧劇?5.友人表示只要認定雙方有衝突之事實,罪名便可成立,可是我沒回手、當下也相互擁抱,這樣為何罪名也可成立?何況對方摔到之前我們並無衝突?
    6如果不起訴對方還能上訴嗎?我是否需要對對方提告?
    7.當初筆錄時沒請律師,對方有請,這樣是否對我不利?我是否該於偵查庭前委託律師協助?費用會不會很高?
    8.做筆錄時,對方訴狀所述多非事實,我提供之證人亦證明這點,是否還需要其他證據?
    9.筆錄時已找證人筆錄,偵查庭時是否還需要請同一位、或其他證人出席?
    懇請回覆,感激不盡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0-26 11:30 
  • 文章人氣:452
  • 個人積分:2830
  • 律師評價:302 │ 律師證號:100台檢證字第9372號
  •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為避免您在偵查庭時作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建議您應於偵訊前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 趙乃怡律師,本所位於台北車站旁,交通便利,歡迎來電預約前往本所諮詢面談之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