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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詐騙法院審理了要不要補民事訴頌書?

  • YO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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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0-31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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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在網路上購買東西,結果錢匯了東西沒拿到,我去警局報案,最近收到檢察官起訴的文件,對方的帳戶是被詐騙集團騙去用的.....但有被起訴....我是受害者..可是

    1.怎麼都沒傳喚我到庭呢?

    2.詐騙公訴罪...我是不是順便該寫一份民事訴訟書提出我的需求呢?

    3.聽說最好在還沒判決時提出,不然我可能要不到賠償?

    怎麼辦????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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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0-31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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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刑事訴訟法第487條第1項、刑事訴訟法第488條分別定有明文。故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必須在刑事訴訟程序繫屬中(尚在進行而還未結束的階段)提起始可。

    循上可知,若告訴人要提起「附帶民事起訴」向被告請求損害賠償,就必須在第一審法官判決以前提起。不然,就要在上訴第二審後,辯論終結前提出。但事實上在簡易(一審)判決後,若該被告未行提出上訴者,則該案已不再進行刑事訴訟程序,依法自已無法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此一來則只可逕向法院民事庭提出損害賠償民事訴訟,不過民事訴訟必須繳交裁判費

    故而本件建議您趕緊具狀向法院刑事庭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為妥(若案號可以註明檢察官簡易處刑書、起訴書之字號),否則一旦判決恐怕就只能另提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必須繳交裁判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 b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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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17 21:12 最後編輯日期:102-12-17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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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賴律師:您的意思是該提出民事訴訟嗎?那是收到判決處刑書多久之內要提出呢?

     

  • b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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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29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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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你後來怎麼處理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