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拜託請求各位幫忙 因去泰國帶回來的藥膏多的放在網路上販賣而收到衛生局的檢舉通知
- 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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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1-05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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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去了泰國一趟當時出發時就有親人告知希望多帶一些counterpain酸痛膏cool 於是當下買了20條回來 親人共分了10調後 還剩餘10條於是就po在露天販賣 也很快的就被買完 都是照著當時另一個賣藥膏的買家的價位再販售,現在事隔一個多月竟然收到了衛生局的信函
上面告知我 :依行政程序法第39條與第105條之規定 請台端至本局說明!
只有這項法條而已,想請問我該怎麼辦上網搜尋了一下好像只要收到這個就等於一定要罰緩但是身為學生真的沒有錢而且當時也不知道有藥事法這項法律條款..也很後悔當初拿到網路上賣
想請問有什麼方法嗎?再拜託各位了..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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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1-05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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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該通知是通知您於期日到場陳述意見,所以該次您可以提出您的答辯理由,但本件裁罰勢必免不了,只能請求以最低額來裁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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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1-06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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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首先您要先了解衛生局處罰之依據為何,到場時您可以跟相關人員詢問,並說明您是學生身份且是初犯,請求酌減罰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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