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店家但更換老闆~前業主8~9月帳款未支付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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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1-18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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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新舊的業務承擔,若其頂讓時未先通知您方,則您原則上仍應向舊老闆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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