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訴訟分割的被告與原告及相關做法
- aa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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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2-02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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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律師:
家父過世,繼承有9人,8人欲協議分割將土地(120萬),建物(7萬),存款(89萬),全數轉給其中1人以照顧患病媽媽與中風二哥。但因為有1人(大哥)不知去向,所以只能訴訟分割,因經費不夠,所以盡量想其節省辦法。1.原告與被告如何分配最省裁判費用?可以原告8人被告大哥嗎?記得原告被告加起來要等於全部的人。
2.目前為其中1人負責照顧母親與中風二哥,所以可以用此相關理由讓法官將失蹤的大哥的應繼份至少分少一點?
3.這個CASE是不是適用簡易法庭?我估算217萬/9人=24萬/1人
是否寫好起訴文,附上相關原證,拿到簡易法庭處即可?(需要幾份?)以上問題,煩請諸位律師大德解惑,不勝感激。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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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裁判費用外,由於現在只剩大哥未聯繫上,所以進入訴訟法院會以公示送達方式為之,所以您們在起訴狀的部分,由於比較複雜,所以請律師代擬,其餘開庭,可以委任其中一位繼承人出庭即可,以節省費用,而公示送達時間上會比較久,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至civili1201@gmail.com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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