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想爭取小孩的監護權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2-03 09:48
 - 文章人氣:326
 - 個人積分:52766
 - 律師評價:1416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1、如同謝大律師、房大律師所言,我國法院歷來對於第三人主張親子血緣關係違反真實為由,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之訴,向來採取保守見解(即不准許),然因為本案女方已經跟配偶離婚,似可嘗試提起確認之訴。
2、而有關家事事件修法的部份,自101年修法以來,本文尚未查得我國法院因為家事事件法第67條規定而有放寬之見解,是否請黃大律師分享所承辦案件,供同道及諮詢人分享?在此先感謝大律師。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第 1/1 頁
            - 1
 
共 8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