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當初向我借錢時,要我至電信門市幫他繳費,金額為1978,約定當月月底償還。
但時間到他開始晃點我,最後變成手機不接,簡訊不回,FB也不回,
我手上有的證據是繳費收據,還有FB上的對話記錄可以充分證明借款事實。
請問我要走何種法律途徑才能夠要的回來又不花錢呢?
還有 我只有他的FB 跟電話,不知道地址。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相關資料,送至地檢署提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沒有證據證明對方一開始就是要詐騙您,或是有其他違法行為,似難任意提起告訴,否則日後恐有遭受訴追誣告罪之風險。
2、有鑑於本案金額不大,本文建議您可以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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