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跟乙方合作簽約,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2-06 17:56 最後編輯日期:102-12-06 17:57
- 文章人氣:421
- 個人積分:52784
- 律師評價:1417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違約認定的部份,必須視雙方所簽立之契約而定,又有關資料交付的部份,倘若沒有另外規定,而實際上取得確實需要廠商配合,並經告知,則似無違約之情。(是否檢附合作契約供參考?)
2、倘若我方沒有違約,而經對造任意終止,則變成對方違約,依法必須負違約責任,依據的就是雙方的約定。
3、最後,雙方所簽立之違約條款高達1,000萬,倘若雙方合作之價值遠低於1,000萬,則恐有違約金過高的問題。
如有問題,歡迎再來信,謝謝
第 1/1 頁
- 1
共 2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