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路能否構成侵占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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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2-13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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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侵占罪之規定為刑法第335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依題示情形似不符合之,其或許構成其他相關民事契約債務不履行或侵害肖像權等問題,可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契約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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