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因修電腦,幫客戶送修零組件,於事後因公司搬遷因素,有一段時間客戶聯絡不到我,之後客戶來店時,我無法於當下把送修之零組件歸還,客戶於店內,要求寫下不合理之協議書,因當時只有一人在公司內,無法對外求援,而寫下協議書,並讓其拿走一顆全新之送修同類型之商品,但當天晚上,已把其送修品找出,並於隔日告知客戶可以來公司取件(有錄音),請問客戶要告我侵占與詐欺,是否會成立,我是否有需要履行協議書上之不合理約定。謝謝...
單就你所述,可對侵佔作無罪辯護,協議書部分,則是要看到內容才能判斷所謂不合理部分為何,簽約當時有無可以就契約效力爭執的情況,如脅迫等,有其他問題的話,再請來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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