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毀謗、侮辱、妨礙名譽 > 對方(告訴人)想要撤銷和解,我答應後想反悔

對方(告訴人)想要撤銷和解,我答應後想反悔

  • 大象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2-14 23:39 
  • 文章人氣:2237
  • 個人積分:2
  • 對方告我以及另外兩位朋友 妨害名譽

    原本我已經用3600元跟他和解了,可是他堅持不跟我兩位友人和解

    但是檢察官說:我與另外兩位朋友屬於共同被告,要就是三位一起撤告,不然就是三位一起起訴。

    再開偵查庭的時候,他要把3600元和解金退還給我,要我撤銷和解
    而我答應並且要求要當庭將3600元給我,可是他拿不出來。

     

    請問如果他事後要還我和解金3600元的時候,
    請問我可以拒絕他的請求,並且要求他撤告嗎?

  • 林立捷 (林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2-14 23:51 
  • 文章人氣:315
  • 個人積分:244
  • 律師評價:5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833號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必須將撤回告訴與和解兩件事情分開看。

    第一,撤回告訴是告訴人的權利,對共犯之一人撤回告訴效力及於其他共犯。撤回當然要對檢察署為之方發生撤回告訴效力。所以雖然你跟告訴人之前有達成和解,告訴人最終並未撤回對你告訴,告訴效力仍然存在。

    第二,關於和解部份,你跟告訴人有曾達成和解,具有民法和解契約效力,接著要看和解內容怎麼約定,通常就是他不追究你的犯行(包含民刑事),你給他3600元和解金。但是你在偵查庭,如果真的有向對方表示,不和解沒關係而要求對方還錢,如果解釋成你與告訴人解除和解契約,則和解契約溯及不生效力,則他可以繼續行使他民刑事對你追究責任,你可以向他要3600元。他如果要還你,你拒絕受領,他可以提存到法院,還是可以發生清償效力。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2-15 23:49 
  • 文章人氣:325
  • 個人積分:97118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否要撤回告訴,是對方的權利,您無法要求其必須撤回告訴。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

    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