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拍糾紛
- 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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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2-16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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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律師好,因為前些時間在網路購物時有些糾紛,賣方在評價中以不要臉字眼攻擊我,想請問提告的成功率高嗎?...還有下面是我爬文查到的前案,若是如文中提到的,那我是否提告成功沒問題?...謝謝回答!...【檢方偵查後認為網路上的商業交易行為,雖可受公評之意,一但刊登「不要臉」三個字於評價意見欄,已經是屬於公然辱罵、嘲弄了,況且此一評論已與 公眾利益無關,巫姓男子辯稱「不要臉」是「不恥其行為」的意思,目的是為發表意見讓其他人知道汪姓賣家的行為。但是檢方並不採信巫姓男子的辯詞,依妨害名 譽罪起訴。 在網路拍賣評價留言欄裡真的要謹言慎行。巫姓男子向網路汪姓買家購買商品後,不滿賣家未主動連絡也沒有提供商品保證,於是在拍賣網站內評價意見欄內留下「你真的很不要臉」等文字。偵查中,告訴人汪姓男子說在評價意見欄裡,被罵「不要臉」心理感到很難堪。 按刑法上之公然侮辱罪,所謂「公然」係指不特定多數人或多數人得共見共聞之狀態,不以實際上已共見或共聞為必要,且衹須侮辱行為足使不特定人或 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即行成立。【司法院院解字第2033號解釋意旨可資參照】前述「不要臉」言語又屬貶抑人格用詞,足以貶損賣家之商譽與社會評價及尊 嚴,自然構成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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