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交易說賣家詐騙,是否構成誹謗公然侮辱?
- ajen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2-17 14:30
- 文章人氣:1490
- 個人積分:2
-
在網路拍賣平台上下標後,我仍在與賣家聯繫付款事宜,賣家卻已私下將物品轉賣給別人,無視買賣契約,我因而在評價中留言,原文如下:「不守信用的賣家!沒有商品還跟人交易,視同詐騙行為。請大家交易前三思!」
我已下標但還未付款是事實,但沒有商品也是事實,故有施用詐術嫌疑但無財物損失,請問我這樣的言論是否構成誹謗罪、公然侮辱或損害名譽等罪嫌呢?賣家若要提告,可以告成嗎?
我找到的資料是說若涉及公共利益不算誹謗,而買賣的誠信即屬公益問題,不知這樣理解是否正確?另外我沒有指名道姓說他詐騙,只說「沒有商品還跟人交易視同詐騙行為」,這樣算嗎?
謝謝回應!
第 1/1 頁
- 1
共 2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