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向人有借貸並有交付抵押物及簽下本票後對方有意購買抵押物但原協議已借貸金額扣除在給與多餘尾款但多月對方拖延推脫後說不願購買又返回叫我還錢請問我該怎麼辦(當時有寫買賣合約訂金寫當初借貸金額但我實際訂金沒那是以借款轉訂金形式)
1.成立借款契約同時有提供擔保品 2.後來因為還不借款金額 於對方協議將借款轉成買賣不動產之價金一部分 也簽立不動產買賣契約 3.如果買賣契約成立生效 對方不願意依約履行 你是可以依照雙方簽立之買賣契約訴請履行契約 如果法院判准應履行 對方還是要依約給付買賣價金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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