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及到辱罵、毀謗嗎?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2-19 15:11
- 文章人氣:337
- 個人積分:103358
- 律師評價:246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C至法院提告為C合法之權利,告的成或告不成是另一回事。不符合刑法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不過若D取得一不起訴處分,D可能可反告C誣告。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第 1/1 頁
- 1
共 6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