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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法律有無規定車禍發生幾天內需就醫

  • 胖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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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20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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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車禍發生當下並未感覺商痛,待發現不對就醫時在車禍發生後的第10天就醫.請問法律有無規定車禍發生幾天內需就醫,依據法規條文?若無法規,為何可以判定無關聯.(感謝您撥空解答,謝謝)

  • 高雄張景堯 (張景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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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20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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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214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263號
  • 1.法律沒有明文規定 受傷(包括因車禍受傷)需要幾天內就醫 開立診斷證明 事實上也不可能這樣規定 2.你是原告提起民事訴訟或是告訴人提起刑事告訴 原則上你要負擔舉證責任證明 你所受傷害跟本件交通事故有關係 有因果關係 是因車禍所導致傷害 3.所以如果你無法證明 那法院自然可能認定沒有因果關係 你主張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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