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誤認為包包偷竊人

- 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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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2-22 08:57 最後編輯日期:102-12-2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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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大家好.我是一位公務員.有一些案件想藉由網路平台.詢問各位律師律師一些意見及建議.案由如下:一日中午我帶這妻子及小孩(1位四歲大的小孩).於某餐廳用餐(這家餐廳只去過3次包含本次用餐).沒多久大約5.6位員警圍到我身邊請我出示身分證並請我回去警察局協助調察一些案件.當下我詢問何案件?但員警沒回答.只請求我回去配合調查.也就這樣.我.老婆.小孩跟了我都到了警局.當時警察說明該用餐店家.報警說我於某年某月某日某時於該店家竊取店家包包.經警察一陣查證及訊問提告人(店家).因警察認為調出影像檔(所有員警都說照片是我們一家所為)及店家一口咬定為本人所為(且犯案當時也帶這老婆及小孩.當日用餐人員一樣).未做筆錄前本人及老婆積極說明(包含本人為公務人員當天在公司有上下班紀錄及本人辦公期間在公司之攝影紀錄、手機通訊當天通訊紀錄等.請警察前往調閱查證)及陳述非本人所為,並當下我也要求回去辦公室調閱當天上班紀錄(指紋上下班紀錄)證明當天仍辦辦公室上班之不在場證明與證據(小孩幼稚園娃娃車通勤紀錄).後員警要求本人做完筆錄後再回去補相關證明.筆錄後本人立即前往辦公室調閱.並於當日再前往警局提出證明文件.之後警察有在請當事人來警局看證明文件.據警察跟我表示(因為報警店家要求不跟我碰面)店家肯定犯案是我.所以他們只能把我移送.經我再次質疑警察辦理瑕疵.警察又跟我說他會去查該調閱紀錄可信度.再說….就這樣把我請我回去.我想詢問這樣警察辦案過程否有無瑕疵?我有提供不在場證明紀錄警察還是依報案人幫我移送法院.我可以要求誣告嗎或是其他方式?還是可以先向警察局報案.要求提報對方誣告及謊報.造成本人身心恐懼呢?在此先謝謝各位律師寶貴時間. 一位老婆跟小孩心理都非常恐慌及不平衡這樣的辦案的態度的人留…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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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2-23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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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1、誠如黃大律師所言,又員警僅為協助偵查之調查單位,依法並無不移送之權力,此部份為檢察官之職權,因此縱使員警也認為不是您一家涉嫌偷竊,又查無其他涉案人,員警仍然必須將您一家移送。
2、又有關誣告罪的部份,本文建議您可以在檢察官開庭時,看檢察官的態度如何?並與告知檢察官考慮提起誣告罪,再做下一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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