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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的使用

  • J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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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24 10:07 最後編輯日期:102-12-24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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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我們家之前有跟人家買房屋使用權限 對方也給我們該建築物使用執照等等資料 也有簽立協議書 現在大樓管委會不承認我們有使用權限 也不願意給我們鑰匙 該怎麼辦

  • 林智群 (k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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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24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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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議由房屋所有人出面要求提供鑰匙,再轉交給你們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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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24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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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這必須透過所有權人交給你鑰匙,但只買使用權太不實際,權利不受保障.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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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許隨譯 (許隨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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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26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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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所說的使用權如果是無法移轉登記的,那有可能是未經保存登記建物,或是指共用部分的分管協議或約定專用,如果大樓管委會有爭議以後者應較為可能,這樣就必須要探究賣方對於該共用部分是否有約定專用或是有分管協議約定由賣方單獨使用,真的無法協調的話可能就要訴訟解決了。

  • 許隨譯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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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27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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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將此情形發函通知賣方,此似為賣方之權利瑕疵擔保責任,您似可向賣方主張因該權利瑕疵所受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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