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老婆同事臉書上寫”你這躺著賺的傢伙去吃屎吧你。”暗指我老婆,此行為是否構成防礙名譽

- 胖達爸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1-07 01:12
- 文章人氣:810
- 個人積分:2
- 各位大律師您們好 想請問一下 日前老婆同事臉書上寫”你這躺著賺的傢伙去吃屎吧你。”暗指我老婆,此行為是否構成防礙名譽 以下為臉書上內容 同事1:”你這躺著賺的傢伙去吃屎吧你。” 同事2:”是不是被朋友在背後說盡壞話然後他渾然不知還把他當成寶的那位高傲xxx" 同事1:”Ur right!真的氣神魯命! 同事2:小動作那麼多都幾十歲的人了!誇張!有話就當面說!不說就不要搞那些,不能就平平淡淡的嗎? 同事3:真可憐...那位! 同事1:一點也不,因為他是必取! 同事1友:必取就讓專業的來吧! 同事1:快去 想請問可對同事1與同事2分別提出告訴嗎? 若同事2於偵訊時可否說其所指”xxx"為他人而不是我老婆,是否構成偽證罪? 以上
第 1/1 頁
- 1
共 2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