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遺產與遺囑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1-17 14:20
- 文章人氣:413
- 個人積分:104498
- 律師評價:2471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析如下:
2.爺爺名下有筆田地,但爺爺目前因人住院過久又加上歲數已高,頭腦已有點不清楚了,可否請醫生開證明,證明爺爺的精神狀態後,把田地過戶至奶奶名下,再由奶奶立遺囑指定一產繼承者,這樣是否可行?
爺爺之精神狀態若不佳,則無法立遺囑。
3.或者有其他方法先把爺爺的田地先過戶給奶奶?
精神狀態不佳,亦無法辦理過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第 1/1 頁
- 1
共 3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