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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po照片在粉絲團 被告"侵犯商標權" 但是在他們申請商標前之前使用 這樣算違法嗎?

  • Mi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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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24 23:49 最後編輯日期:103-01-25 00:05
  • 文章人氣:1219
  • 個人積分:6
  • 本人經營一個粉絲團

    一直會引用一些網站的文章

    這個月突然收到律師事務所的存證信函

    說我們侵佔他們的商標權和智慧財產

    要我在兩天內和律師事務所聯絡談和解賠償金?

    我查了一下

    我們粉絲團po過10幾篇他們的文章

    不知為何有一篇 下面就是沒有網址

    我們在2011年po, 他2013年才來告我們

    但是 他申請商標權和智慧財產權是在2012年

    所以我們使用那張圖片時他們並沒有申請商標權和智慧財產

    這樣我們算違法嗎?

    而且和律師通話時

    他說他們對每個公司和個人都是統一和解

    所以這不是變相詐欺嗎?

    當他申請到專利

    就開始去查哪個人哪個網站用到他的圖

    剛好不小心沒有附上網址

    就用別人的"不知情"和別人的"花錢了事的心態"

    賺了不知幾百萬

    這樣不是鑽法律漏洞?

    而且他們還是相當知名

    擁有50幾萬粉絲團的網站

    該如何是好?

    他在歛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