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專利、商標、著作、營業秘密 > 誤po照片在粉絲團 被告"侵犯商標權" 但是在他們申請商標前之前使用 這樣算違法嗎?

誤po照片在粉絲團 被告"侵犯商標權" 但是在他們申請商標前之前使用 這樣算違法嗎?

  • Mika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1-24 23:49 最後編輯日期:103-01-25 00:05
  • 文章人氣:1057
  • 個人積分:6
  • 本人經營一個粉絲團

    一直會引用一些網站的文章

    這個月突然收到律師事務所的存證信函

    說我們侵佔他們的商標權和智慧財產

    要我在兩天內和律師事務所聯絡談和解賠償金?

    我查了一下

    我們粉絲團po過10幾篇他們的文章

    不知為何有一篇 下面就是沒有網址

    我們在2011年po, 他2013年才來告我們

    但是 他申請商標權和智慧財產權是在2012年

    所以我們使用那張圖片時他們並沒有申請商標權和智慧財產

    這樣我們算違法嗎?

    而且和律師通話時

    他說他們對每個公司和個人都是統一和解

    所以這不是變相詐欺嗎?

    當他申請到專利

    就開始去查哪個人哪個網站用到他的圖

    剛好不小心沒有附上網址

    就用別人的"不知情"和別人的"花錢了事的心態"

    賺了不知幾百萬

    這樣不是鑽法律漏洞?

    而且他們還是相當知名

    擁有50幾萬粉絲團的網站

    該如何是好?

    他在歛財!!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1-27 10:44 
  • 文章人氣:514
  • 個人積分:96940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侵害到對方之著作權,但若您有符合合理使用之相關規定,您可加以主張避免構成侵害他人著作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