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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禍賠償
          
          
          
            
              
 
              - 小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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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1-26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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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去年10/15發生機車車禍
初步判定是說我未保持安全距離
對方要求機車修理費賠償要我全賠
我覺得金額太高
因為車子是行進間出車禍
我的車子損害我跟同學都有受傷
對方要告我意外傷害
那我可不可以也提出意外告訴
同學是不是也能告他意外傷害
如果可以那需要準備甚麼資料
PS:路口沒有監視器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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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1-27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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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感謝您的來文,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必須先釐清車禍事故的過失比例,請問您是否取得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現場圖、照片等證據了?
2、有關賠償金額跟是否能提起告訴都必須依據過失比例而定。
3、有關賠償金額的部份,對方必須提出估價單,扣除過失比例之後並依照車齡作折舊。
4、倘若對方也有肇責,當然也可以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跟請求對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