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

- 小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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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1-27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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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陣子在單向三線道路口可右轉之中央車道右轉後回家,隔天接到派出所電話說我疑似肇事逃逸。到警局作筆錄,看了對向車道的行車紀錄器畫面後,才知道我右轉當下有一台在我右後方右轉道的機車要直行,疑似碰到我汽車右後方後向左側跌倒,但我的汽車並無碰撞痕跡,警方也說可能是嚇到自己滑倒,但有因果關係;重點是(應該是)沒有擦撞,所以我完全不知道有這回事,而且警方通知我也立即到派出所說明。
我知道現在法規改為右轉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但對方是在單向三線道最右側之右轉道直行。如今對方要告我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雙載機車,乘客沒事,駕駛腳受傷),請問我應該如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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