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嫁到馬來西亞因夫妻感情不好,已帶小孩回台灣,因念在還有3歲小孩所以想回馬來西亞跟先生從新開始,但先生不准我回馬來西亞,所以我決定放棄這段婚姻,請問我不回馬來西亞辦離婚有關係嗎?我並不是馬來西亞國民,那邊法律對我有效或有影響嗎?
你好
你這件涉外離婚案件
是可以在台灣的法院訴訟
但是離婚準據法的適用
不一定是適用台灣的法律
因為你提供的資訊不夠完整
為了維護你的權益
可以攜帶完整的資料到所諮詢
或來電諮詢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與配偶在台灣具有婚姻關係,則您可以在台灣提起離婚訴訟,然您所述的兩人關係不睦,是否可以成為離婚事由,則有疑義,因為離婚是有法定離婚事由,需進ㄧ步的釐清。
2、惟倘若您無法與配偶協議離婚,則訴請法院裁判離婚是唯一的方法,本文仍建議您提起離婚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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