汙衊???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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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訴訟中否認對方所主張的事實乃事理之常,依法而言也是其訴訟權利正當行使之範圍,若對方未於該訴訟程序外作不實之指控致有妨害名譽之情事,尚無民、刑事責任之問題。另外應注意的是,若其答辯主張不獲法院採認時,可能會在法院酌定非財產上損害(精神賠償)產生不利影響(增加其金額),事實上未必全無法律效果。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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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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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對方於訴訟攻防上之言論,似尚未構成侮辱或誹謗,您應針對對方之攻防,提出相對應之攻防主張,亦可委任律師撰寫相關訴訟書狀為您主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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