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大大:
想請問這樣的贈與是否成立?
102年爺爺和我一起到農會將現金350萬元,以臨櫃的方式提領,給我
當下我在農會用這350萬現金,加入他們所推銷的儲蓄險保單~
103年爺爺又以相同的方式(臨櫃的方式提領)領出350萬,給我
要我照顧她們的生活起居(以口頭要求,並無書面或公證),想請問
這兩筆現金贈與時~我的戶籍跟阿公同戶也沒有婚姻狀態更沒有創業之事實
直到阿公過往之後(還有一間房子)~我這兩筆現金算是贈與嗎?(我存摺無轉帳紀錄)
這兩筆金額是否能列入遺產?他的子女可以主張追溯回去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