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拋棄繼承問題
- 高雄張景堯 (高雄張景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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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2-11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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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辦理拋棄繼承時 法律沒有規定需要全體繼承人一同辦理 因為每個繼承人可能有不同思考 未必都願意拋棄繼承 2.只要辦理拋棄繼承後 依法通知應為繼承之人即可 至於受通知是否能再辦理拋棄繼承 可能要看具體情況 如果依你所述情況 叔叔也是繼承人 期限內沒有辦理 就屬於繼承有限責任了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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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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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2-27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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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自行辦理拋棄繼承,通知您叔叔後,由其自己決定是否亦辦理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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