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親屬 與監護

- 高雄張景堯 (高雄張景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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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2-26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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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並沒有規定如果母親再婚或是有其他對象就應該由父親監護子女 2.重點還是在於母親是否有能力以及適合照護子女 3.但個案中不排除父親以母親再婚為由聲請改定監護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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