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詐騙、背信 > 關於網路

關於網路

  • 阿德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3-01 11:12 
  • 文章人氣:668
  • 個人積分:2
  • 想請教一下   

    網路遊戲的私服

    當你跟對方交易東西  

    東西只是借他  

    他未歸還物品  並無涉及到金錢交易

    那我能提告 報警嗎

  • 戴家旭 (戴家旭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3-01 12:22 
  • 文章人氣:323
  • 個人積分:742
  • 律師評價:18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631號
  • 阿德您好,

    一、按刑法第359條:第三百五十九條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二、按您所述,對方可能構成上述之罪。但具體情形,仍須檢視案例方得判斷。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此回答對您有幫助,尚請您按下「感謝律師」。

     

  • 成鼎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cdlaw.com.tw/;臉書搜尋:「成鼎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