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因長期家暴最終決定離婚
無奈在雙方協議下..子女監護權是雙方共持與母親同住
男方會負責孩子一半的所需費用
此外我還可以加註什麼嗎?
例如..我擔心他反悔將孩子帶走(他很愛孩子.但他品行不良且有暴力傾向)
有什麼方法在雙共持下又可以防止他來陰的
謝謝回答qq
建議協議書還是由律師撰擬,日後才不會產生更多糾紛,一般民眾自己寫的協議書不夠專業,之後發生糾紛時,協議書沒寫詳細,都會比較難處理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建議您可以詳細約定彼此對小孩的交往會面權如何行使
例如違約罰則
以避免日後糾紛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離婚協議須就財產及子女會面交往方式及時間部份詳細載明,以杜日後爭議,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尋求專業律師協助您主張法律上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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