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成年傷害罪 防害自由 強制 公然侮辱 毀損案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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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3-07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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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公然侮辱、傷害及毀損罪似已過六個月之告訴期限,將為不起訴處分。惟就強制罪而言,為非告訴乃論之罪,可能有機會起訴之,但您應說明您已與對方達成和解,視有無機會取得緩起訴。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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